根据2025年山西省关于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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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规,不存在超生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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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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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部分地区如长沙要求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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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或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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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与缴费基数
-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其他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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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社保参保
需具有山西省城镇户籍,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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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方式与医疗机构要求
- 仅限在依法设置的产科、妇科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含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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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宫外孕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的可领取,但未婚先孕导致的流产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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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部分地区可能结合家庭收入、财产证明等审核津贴标准,但此信息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提及。
四、申领程序提示
- 生育或流产后的3个月内需向单位提交生育待遇申请,材料包括结婚证、社保卡、生育证明等。
以上条件综合了山西省2025年最新政策及生育保险的普遍要求,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细则存在差异,建议职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