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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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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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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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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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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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住院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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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外地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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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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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内 :个人自付15%(一级)、17%(二级)、19%(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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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5000元 :个人自付13%(一级)、15%(二级)、17%(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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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以上 :个人自付11%(一级)、13%(二级)、15%(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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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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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个人自付上限为1800元(在职)/2000元(退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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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个人自付上限为7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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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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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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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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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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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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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长期居住备案: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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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外地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下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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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直接就医:报销比例下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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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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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300元,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二类55%、三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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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46种不设起付线,统一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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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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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二类、三类医疗机构门诊费无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报销额度增加至2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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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保障 :年度累计自付超7万元或门诊慢特病超1万元,可获大病保险75%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山西省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