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张家口生育津贴申领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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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与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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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包括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明细单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如出院小结、医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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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与《生育登记证》及结婚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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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生育情况,终止妊娠者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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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生育关系。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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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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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 :需为参保状态,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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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信息。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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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需在分娩后60-180天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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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无法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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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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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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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可为其未就业配偶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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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