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体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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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康复训练费等,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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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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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住院:按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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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住院: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执行(如20元/天或3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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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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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仅限火车硬席、动车/高铁二等座、客运汽车费用,紧急情况可报销救护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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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每人每晚不超过260元,往返合理费用由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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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费
安装假肢、矫形器、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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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由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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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七级至十级伤残分别为13-7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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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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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时,遗属可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因工死亡补助金。
二、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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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伤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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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情况下的医疗费用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医疗费用由单位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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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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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费用明细等材料,由单位向社保部门申报。
以上费用报销需符合当地工伤保险政策及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工伤职工及时与单位沟通,确保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