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大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统称,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医保药品目录
- 甲类药品: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照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乙类药品: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需个人负担一定比例费用,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诊疗项目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是指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通过这个目录,可以查看哪些医疗项目可以进行报销,哪些不能。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是指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治疗时所选择的、必须的、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标准目录。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门急诊费、留观床位费等。
除了需要符合“三大目录”之外,医疗保险报销费用还有“起付线”与“封顶线”两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