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陕西省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对象和发放方式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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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本人
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不再由用人单位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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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参保男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其陪护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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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女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个人缴费记录不足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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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 享受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产假天数(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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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形
- 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挂账结算后,系统自动完成津贴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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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未实现挂账的,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生育服务证等材料。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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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申领
- 多数情况下,系统自动将津贴转入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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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部分特殊情形需用人单位提交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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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生育津贴按自然月发放,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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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如需办理,可前往西安市临潼区政务服务中心(桃源北路东南段)或登录西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单位用户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