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8日前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25年海南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6年2月18日前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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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且需在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后或手术1个月后开始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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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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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破产,申领截止日期延长至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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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60-180天内申请,具体以实际分娩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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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影响
逾期未申领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需提醒单位社保专管员及时办理。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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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主体为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无需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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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申领,职工可向医疗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