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5年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相关法规及搜索结果,主要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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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标准计算
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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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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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引产的,享受188天生育津贴;难产、多胞胎分别增加15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不足4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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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晚育(如28周后生育)增加9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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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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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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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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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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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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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定点医院生产:需通过医保卡结算,满足产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产后缴费满188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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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生产:需在产后188天通过微信“河南医保”平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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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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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工资的衔接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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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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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的生育医疗费用(如手术费、住院费)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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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满后的继续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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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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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按月申报缴费基数,确保职工享受应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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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若遇政策调整,建议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咨询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及近年政策调整,确保符合2025年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