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哈尔滨市最新政策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一、发放方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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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自2025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不再通过用人单位账户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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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保险合并发放
生育津贴将与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合并发放,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发放效率。
二、发放时间
- 生育津贴将在职工休完产假后 一个月内 发放,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审核进度确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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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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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产假期间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将按上限(即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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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按实际工资发放,但不得超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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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生育待遇的衔接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其他工资(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合并计算,但需扣除已发放的金额,避免重复计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但具体发放方式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而变化。
2025年哈尔滨市生育津贴 不再按月发放 ,而是通过个人账户直接发放,且发放时间与产假结束后的审核流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