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因工伤治疗的费用报销并非全额,具体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可全额报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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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目录的费用
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等,均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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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当地因公出差标准的70%(或2024年最新标准)发放。例如,佛山曾参照每天30元的标准,现可能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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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地治疗费用
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按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不可全额报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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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品及进口药
除《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外,自费药物、进口药等超出目录的费用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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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范围疾病
因工伤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应通过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处理,工伤保险不予报销。
三、报销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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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职工需在医疗终结后1年内办理报销手续,用人单位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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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包括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病历等。
总结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以是否符合工伤保险目录为前提,基础费用(如诊疗费、住院费)可全额报销,但自费药品、进口药及非工伤相关费用需另行处理。建议职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保留好所有医疗费用凭证以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