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4年慢特病报销新规定如下:
- 新增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
- 自2024年12月1日起,吉林市新增了冠心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使得能够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达到10种。
- 选择备案就医地 :
- 参保人员需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在门诊挂号时主动告知定点机构享受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使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直接刷卡结算。
-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
-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可以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无法补办的,将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系统故障处理 :
- 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未能在就医地直接刷卡结算或尚未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参保人员可回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 门诊慢性病管理 :
-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实行定额管理,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每人年度内单病种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两个病种以上的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2500元。
- 门诊特殊病管理 :
-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城乡居民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5%。
- 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
-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 门诊慢特病认定 :
- 对于门诊检查可明确诊断的疾病,不得将住院作为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必要条件。
-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 一类门诊慢特病实行按项目报销,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二类门诊慢性病实行限额支付管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
- 补充报销 :
- 2024年度门诊慢特病未在门诊一站式报销的患者,可在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前到神木市医院医保窗口补充报销,特药暂不受理,另行通知。
这些新规定旨在简化慢特病患者的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确保患者能够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