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铜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护理津贴的发放范围及标准如下(截至2025年4月8日的相关政策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护理津贴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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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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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具有铜仁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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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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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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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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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残疾人护理补贴(试点范围)
- 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但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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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低保的衔接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城乡低保实行“分类施保”政策,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其他残疾人按不低于50元/月的标准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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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
补贴标准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实际需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适时调整。
三、建议
建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人证》《低保证》等),以确保及时享受补贴。如需了解最新调整情况,可访问铜仁市人民政府官网或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