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阳市最新政策,护理津贴的发放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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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需具有贵阳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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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要求
仅限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精神智力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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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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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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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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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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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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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残疾人 :每人每月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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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人 :每人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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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参照二级标准执行(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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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频率
补贴按季度发放,每月底前完成发放。
三、资金来源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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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具体分为市、区两级2:8或4:6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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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补贴标准根据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四、申请流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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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残疾人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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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由民政部门审核资格,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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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领取其他补贴(如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需符合“不重复享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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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流程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