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宜宾市新增的补贴政策,护理津贴的申领渠道如下:
一、护理补贴申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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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
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残疾人证、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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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协助
部分地区可能通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材料收集和初步审核,需提前咨询当地社区工作人员。
二、所需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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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残疾人证、病历、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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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重度失能老年人需提供能力综合评估报告。
三、补贴对象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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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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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残疾人 :不低于12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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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人 :不低于9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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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级残疾人 :不低于5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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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老人护理补贴
与低保对象叠加享受,标准为32元/人/月。
四、发放方式
补贴一般以银行账户或社区代发形式发放,具体以户籍所在地政策为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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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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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代理 :本人无法申请时,可委托监护人代为申请。
建议办理前通过宜宾市人民政府官网或当地民政部门电话(如0939-7121112)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