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自该政策实施以来,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已连续三年每年增加10元/月,至2025年3月已达到新标准。遂宁市作为四川省内实施该政策的城市之一,其补贴标准如下:
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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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 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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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重度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 90元 。
二、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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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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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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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为精神或智力残疾。
三、资金来源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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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扩权县全额负担,非扩权县由市、区两级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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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曾于2019年实施过补贴政策,当时一级补贴标准为80元/月、二级50元/月,但根据后续政策调整,补贴标准已提升至上述金额。
四、申请条件
需提交残疾人证、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材料,具体流程由当地民政部门指导办理。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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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4月前的政策文件整理,实际发放可能因地方财政调整或政策细则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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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具体申领流程或材料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