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统筹起付线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药品目录执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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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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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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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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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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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住院起付标准
若连续住院超过90天,需重新支付起付标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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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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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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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药品:
-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95%、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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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品:
- 一级医院93%、二级医院95%、三级医院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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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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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药品:
- 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93.5%、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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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品:
- 一级医院86%、二级医院95%、三级医院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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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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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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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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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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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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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部分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比例通常为70%-90%,具体需符合医保目录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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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2025年度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1082元(按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计算);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7916元(按7%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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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广州医保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广州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