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医保年度的起止时间根据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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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年度
职工医保的结算年度为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即跨自然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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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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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7月1日,医保个人账户会预计入账,包含累计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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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6月30日结算后,剩余资金转入下一年度累计结余账户,不出现“清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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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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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年度
城镇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为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即以自然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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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需在每年 9月1日至12月31日 前缴纳下一年度费用。
三、大学生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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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周期
大学生医保的结算年度通常为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与在校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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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按学校要求完成,一般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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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住院费用结算 :若参保人在年度内跨自然年住院,医疗费用将累计计入下一年度医保账户,按新年度政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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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更新 :医保统筹额度等参数每年更新,但个人账户资金可跨年结余。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的一般规定及地区性操作细则,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