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的最新政策,补缴规定如下:
一、补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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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人员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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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调整
已参保但缴费档次偏低的个人,可申请提高缴费档次,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二、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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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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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在60周岁前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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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在55周岁前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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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
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人员,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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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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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不超过12个月的,可自愿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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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2个月的不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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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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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200-8000元/年),政府补贴根据档次不同(如30元/200元档补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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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补缴
未参保单位需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补缴至政策下发前,原职工连续缴费满5年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四、缴费标准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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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2025年新增7档(200-8000元),个人缴费部分最高档补贴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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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按时缴费可获补贴,例如300元档补贴45元。
五、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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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明、缴费年限证明、工资收入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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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登记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建立参保缴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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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5年每月1-25日为缴费期。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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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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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待遇人员不可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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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缴费困难群体可申请政府代缴(最低100元)。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新细则和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