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
河北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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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1991年,河北省开始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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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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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起,将城镇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等全部纳入省级统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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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起,集体企业也纳入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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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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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启动
2009年,河北省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标志着农村居民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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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
2010年10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面改进并正式实施,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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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时间
2014年10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参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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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1992年12月31日前依法确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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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农村养老保险需累计缴纳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退休后未缴满可补缴。
河北省养老保险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991年,但不同类型保险的全面实施和改革则分别始于1991年、2009年和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