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合格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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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内容必须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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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和性能要求:对于有具体尺寸要求的内容(如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需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若国家标准未规定数值误差要求,则误差不得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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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性能和系统功能:消防设施的性能应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同样,系统功能也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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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调试完成:所有消防设施的施工和调试工作应已完成,并且能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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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齐全: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隐蔽验收资料、报验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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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整体工程应基本完工,卫生状况良好,外脚手架拆除完毕。需要确保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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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还需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如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完成并能够联动,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和位置符合要求,稳压系统、消防泵房喷淋加压泵工作正常等。
消防验收合格不仅要求消防设施的物理存在,更强调其功能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在进行消防验收时,应严格对照上述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