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职工医保政策,断缴4年后重新缴纳时, 连续缴费年限将重新计算 ,但 断缴前的缴费年限不会累计 。具体说明如下:
一、连续缴费年限的计算规则
-
中断不超过3个月
若职工医保断缴后3个月内重新参保,可视为连续参保,断缴前的缴费年限与续缴年限累计计算。
-
中断超过3个月
若断缴超过3个月,需重新参保,断缴期间的缴费年限将清零,需按新参保身份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二、累计缴费年限的认定
-
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职工实际缴纳的年限和按政策视同缴费的年限(如退休前单位缴费部分)。
-
退休条件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且缴费年限满当地规定年限(如男30年、女25年)方可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个人账户处理
断缴期间个人账户无缴费记录,但个人账户资金(单位缴费部分)可按政策补划,补划后继续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
地区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对最低缴费年限有具体规定(如山东泰安2025年拟统一25年),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操作建议
-
若计划中断缴费,建议尽早续缴以避免重新计算年限;
-
若因离职等原因断缴,可咨询单位或医保部门了解补缴流程。
断缴4年后重新参保时,需从新开始计算连续缴费年限,但断缴前的缴费年限仍可计入累计年限(需符合退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