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 1998年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制度奠基阶段
-
1992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职工医保制度正式启动试点。
-
1995年7月1日 :我国最早的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部分地区实施,但全国统一推进始于1998年。
二、制度完善阶段
-
1998年12月14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通过,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缴费模式,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
1999年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逐步明确。
三、覆盖范围扩展阶段
-
2003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开始试点,2007年覆盖全国。
-
2007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2010年推广至全国。
四、现行制度框架
-
缴费主体 :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保。
-
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要求累计缴费满25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
-
统筹层次 :目前实行地市级统筹,部分地区探索更高层级统筹。
总结
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起点是1998年职工医保的全面实施,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推广则进一步扩展了覆盖范围。现行制度通过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了城镇及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