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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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始于2001年,当时推行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5年,该制度进一步发展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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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前)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2006年12月12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文件正式实施,整合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原从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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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整合(2015年)
2015年1月1日起,广州市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保,将上述三种制度全面整合,覆盖广州市户籍居民及在广州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该制度延续至2022年12月1日,后随《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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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医保服务升级
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新增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为第二家定点医院(小点),并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面实施药品追溯码管理,4月1日正式执行。
总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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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2001年(试行)→2005年(正式实施)→2022年12月1日(新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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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2006年12月12日(整合前)→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22年12月1日(新规实施)→2025年4月1日(药品追溯码管理实施)
当前(2025年4月7日)处于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的调整阶段,重点推进医保服务优化和基金监管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