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备案方式,允许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指定医疗费用。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共济范围
-
适用对象
仅限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被共济人(配偶、父母、子女)需同时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
资金用途
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自付费用,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操作方式
一、线上办理
-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
登录官网 → 点击【我要办】→ 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 添加共济对象(需勾选身份真实性承诺)。
-
通过【京事宝】微信公众号回复“共济备案”获取入口。
-
-
“京通”小程序
- 微信/支付宝搜索→ 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添加共济对象并提交。
二、线下办理
- 携带本人及代办人(需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
参保要求
被共济人需为北京市参保人员,若在外省市参保则无法使用。
-
资金使用规则
-
共济账户按备案顺序使用,先使用本人账户余额,再使用他人账户。
-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健身消费等非保障范围支出。
-
-
调整使用顺序
支持通过线上平台或窗口调整共济对象使用顺序。
四、办理材料
-
线上办理 :无需材料。
-
线下办理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额外委托书)。
五、办理时效
- 备案成功后,共济关系长期有效,但需定期通过平台确认账户状态。
通过以上方式,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家庭成员的医保相关支出,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