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98天+哺乳假1年
根据最新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哺乳假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哺乳假总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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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哺乳假
哺乳假为宝宝出生后 1年 (即宝宝满1周岁),包含产假。 - 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哺乳假 6个月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至子女满14周岁;
-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哺乳假 3个月 (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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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若婴儿被诊断为虚弱儿童,哺乳期可延长,但 最多不超过6个月 。
二、哺乳假期间工资与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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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及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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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放。
三、哺乳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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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哺乳时长
每班劳动时间内提供 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 ,可合并为1小时使用;
- 多胞胎生育 :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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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使用方式
哺乳时间可灵活安排,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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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1小时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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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下班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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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多次短时间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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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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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与产假合并 :部分地区(如广东)允许将哺乳假与产假合并计算,但需经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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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 :哺乳假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辞退女职工。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