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法律规定,我国女职工产前假的规定如下:
一、法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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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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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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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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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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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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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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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享受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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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前假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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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怀孕满7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且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 2个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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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 医疗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妊娠综合症等,可申请产前假(需单位批准)。
三、其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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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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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假期间工资按原工资的 80%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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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由生育津贴替代,津贴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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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与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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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周内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不得以病假、缺勤等名义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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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以上每日享有 1小时工间休息 ,禁止安排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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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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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1周岁内,每班每次 30分钟 授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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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育影响哺乳的,可申请 6个半月哺乳假 (部分地区如上海、北京有额外延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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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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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标准 :上述规定为全国统一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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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延长政策 :北京、上海等地在98天基础上额外增加 60天产假 (如总产假158天),但需符合特定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各地最新政策,实际执行中需结合单位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