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户的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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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农户向村委会递交《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或通过手机APP、咨询服务电话等途径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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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评议:由村两委成员(一般是包组干部)组织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进行评议。会议由村民小组长主持,原则上村民小组内所有农户由每户一人参加,介绍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原因,由参会人员进行评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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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比对:乡(镇)政府及时反馈结果,也可以在村级评议后再进行数据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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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监测对象名单开展入户调查,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农户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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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评议:村两委根据入户调查情况与数据比对结果进行综合研判,确定监测对象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提交村级评议,确定初选名单。村级评议会必须有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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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公示:通过村级评议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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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进行调查核实,填写《监测对象认定乡(镇)核查表》,由农户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三方签字确认。监测对象初选名单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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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备案公告: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备案并发布公告。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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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录入标注: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将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
这些步骤确保了监测户认定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准确性,有助于精准识别和帮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