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程序通常遵循以下五步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农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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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申报 :农户通过村内公告、部门推荐等方式主动申请监测对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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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筛选 :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风险条件的人员。
二、入户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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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查 :乡镇干部或村委成员入户核实家庭收入、财产、"三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及饮水安全等基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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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授权书 :农户需签订《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并签署授权书,授权基层部门依法核查信息。
三、村级评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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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村委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入户核实后的初步筛选结果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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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将拟纳入名单在村内公告不少于5天,接受村民监督,无异议后报乡镇。
四、乡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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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初审 :乡镇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行复核,结合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进行综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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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县级 :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五、县级审批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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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审批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如民政、金融、税务等)对名单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防返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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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以乡镇名义在村公告栏公示最终确认的监测对象名单,并同步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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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监测对象信息需定期更新,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重新评估并调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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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同 :教育、医疗、住房等部门需与乡村振兴部门共享信息,形成防返贫工作合力。
以上流程需严格遵循《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确保程序规范、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