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消除风险的五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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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消除初判: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制定的帮扶措施全部落实见效,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监测联系人提出风险消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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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实研判:村级网格长组织监测联系人、乡镇联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入户核实,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核查表》,研判风险消除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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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评议公示: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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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审核确认:镇级网格长组织人员对村级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帮扶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审核后由乡镇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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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复核审定:县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的帮扶成效、稳定消除风险情况等进行实地复核审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批复至相关乡镇,抄送相关行业部门,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乡镇根据批复进行公告,张贴到村,并在国家系统标注风险消除。
以上步骤确保了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保证了帮扶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