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的认定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种:
一、收入与基本生活保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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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认定
采用“1+1+1”方式: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劳动力情况。其中,1类(完全/部分丧失劳动力)和2类(有劳动能力但收入低于标准)为完全/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低保对象,3类(有劳动能力但收入低于标准)和4类(一般低收入家庭)为常规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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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对象认定
采用“1+1+1”方式: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主要针对因病、重度残疾、无劳动能力等特殊群体。
二、支出与风险综合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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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认定
综合评估“三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结合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或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若家庭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但存在上述风险,或收入稳定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问题,也可认定为监测对象。
三、自主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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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自主申报
提供现场申报(村“两委”受理)和扫码申报(通过“河北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两种方式,农户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官方二维码完成申请。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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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收入标准 :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以农村户籍人口为主,但实际共同生活成员中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未享受城镇保障政策)的也可纳入识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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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保障 :认定需经过乡村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县级审核批准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以上方式共同构成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完整机制,通过多维度评估与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帮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