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保部门发布的2025年社保基数调整通知,2025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暂按 2024年度标准执行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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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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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为 24,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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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为 4,8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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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全省含南京市的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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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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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数较2024年上半年的7,602元有所提高,体现了养老金计发基数向全口径社平工资并轨的调整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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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2025年全省统一采用2024年实际缴费数据,不随计发基数调整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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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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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5年全省统一调整计发基数,预计增幅约为2%,但这一信息尚未在2025年4月前完全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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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仍按原政策执行,即2025年1月退休人员适用2024年新老办法对比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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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社保部门的官方文件及权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