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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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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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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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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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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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广安市内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乙等250元,三级甲等600元;广安市外四川省内/重庆市内900元,省外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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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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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个人缴费标准的80%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及住院自付部分,年度余额结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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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一类病种每年补助1000元,二类病种5000元(具体病种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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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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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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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55%(广安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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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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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400-30000元部分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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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0-50000元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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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0元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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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比例
- 按5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10元,不结转、不继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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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差异较大,例如三级甲等600元,三级乙等5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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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210元,特殊门诊补助额度固定(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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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仅限医保甲类药品,乙类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安市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