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职工退休审批主要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 负责,具体流程和部门分工如下:
一、退休审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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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退休
由参保单位填写《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并提交至参保人员户籍地或单位所在地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原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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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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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由单位审核后报 市地劳动部门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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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破产企业/三年压锭任务企业职工 :由单位审核后报 省劳动厅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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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 :由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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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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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需在职工达到退休条件前3个月完成档案审核、出生及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并提交至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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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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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内部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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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管科审核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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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资科审核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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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科最终审批并核发退休证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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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核定
审批通过后,社保机构会计算基本养老金并制发《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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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机制 :部分地区(如抚顺市)实行退休审批预审机制,允许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提交申请,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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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档案等材料需齐全,部分地区需额外提供医疗费用清单(补缴医保时)。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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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人社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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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社保服务中心或人社局窗口办理。
以上流程和分工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人社局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