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省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已扩大,具体规定如下: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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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不包含配偶的父母及其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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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仅限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可划拨至共济账户,且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使用。
二、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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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费用
支持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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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可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三、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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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关系
需准备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绑定承诺书,通过医保平台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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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家庭成员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自动调用共济账户支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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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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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2月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