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职工医保卡余额的处理,综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卡余额不会自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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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性质
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属于参保人员个人财产,持有人去世后账户余额不会自动清零,可以累积并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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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允许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二、余额支取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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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需持死亡证明、参保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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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原参保单位有义务在得知参保人员死亡后,及时提醒或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必要材料终止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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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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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前参保人员 :若医保卡内余额未移交市直医保部门,需联系原单位办理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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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注销与继承 :医保卡将注销,但个人账户余额可转移至继承人账户,需通过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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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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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用承担 :医保个人账户仅限支付门诊、药店等小额费用,大额医疗费用需通过医保报销流程处理,与个人账户余额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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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 :若对清退流程有争议,可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申诉。
死亡职工医保卡余额不会自动清零,但需依法办理继承手续。建议参保单位及家属及时关注当地医保政策,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