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汛期通常为 6月到8月 ,这一划分主要基于气象学上对降水集中期的界定,同时结合吉林省的气候特点和防洪需求。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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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吉林省防汛条例》,吉林省自 6月1日起 进入汛期,持续至 8月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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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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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集中 :主汛期受季风影响显著,降水集中在7-8月,但6月已进入雨季前期,部分地区可能因强对流天气出现局地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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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分布不均 :全省平均降水量约260-310毫米,7月平均降水量略高于常年,但通化、白山等地区降水量偏多2-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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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压力
近年主汛期降水强度和频率均创历史纪录,曾出现10场强降雨过程,导致136座水库超汛限水位、11条河流超警戒水位,需防范洪涝、山洪等次生灾害。
吉林省汛期以6月为起点,8月为终点,但需关注6月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对防洪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