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医疗保障政策,金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已开通,允许参保人员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具体规定如下:
一、代缴资格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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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求
需为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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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代缴亲属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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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仅限浙江省内参保人员之间进行代缴,跨省不可操作。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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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通过税务部门线上平台(如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浙里办"APP)完成家庭共济账户的绑定与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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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在城乡居民集中参续保期内,登录指定平台选择"我帮他人缴费"或"共济账户代缴"模块,按提示填写被代缴人信息并确认划扣。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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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需确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充足,当年结余不可用于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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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该功能自2024年10月10日起在浙江省内实施,具体操作以当年官方指引为准。
四、其他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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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可通过银行、社区等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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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城乡低保、返贫致贫人口等特定群体可申请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家庭共济绑定,确保代缴功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