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和步骤,具体如下:
一、计算基数范围
- 上下限标准
社保缴费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存在上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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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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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确定。
- 实际工资调整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则按上限计算;若低于下限,则按下限计算;若在上下限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
二、计算方法
- 职工个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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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人员 :以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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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月平均数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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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组成 :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 单位整体基数
单位以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除以职工人数得出。
三、核定时间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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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周期 :每年4月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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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职工工资无法确定,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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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范围 :申报工资不扣除税、费、金支出项目,年终奖、企业年金等均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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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业 :按实际工作地标准分别计算,避免重复缴费或漏缴。
以上计算均依据当地政策执行,具体比例和范围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