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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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疗
- 强心利尿:如地高辛(需控制剂量)、呋塞米等,可改善心功能。
- 扩血管:拉贝洛尔、硝普钠等可降低心脏负荷。
- 抗凝治疗:肝素或低分子肝素预防血栓,需监测凝血功能。
- 激素替代:产后可短期使用泼尼松等减轻炎症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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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与分娩方式
- 妊娠期发病需及时终止妊娠,心功能Ⅲ-Ⅳ级者建议剖宫产。
- 分娩后需密切监测心脏功能,避免哺乳(心功能严重受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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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治疗
- 心脏移植或导管射频消融术适用于药物无效或严重心律失常者。
二、日常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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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管理
- 低盐低脂:每日盐摄入<5克,避免水肿和心脏负担。
- 优质蛋白:选择瘦肉、鱼类、豆类补充营养。
- 少食多餐:避免饱食加重心脏负荷,补充钾、维生素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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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与休息
- 急性期需绝对卧床,缓解后可逐步恢复有氧运动(如步行、游泳)。
- 避免久坐或剧烈运动,防止血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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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监测
- 保持情绪稳定,家属需给予支持。
- 定期复查超声心动图、血钾等指标,监测体重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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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复发
- 避免感染、高血压、贫血等诱因,控制体重。
- 已患患者需严格避孕,禁止再次妊娠。
三、注意事项
- 药物禁忌:妊娠期禁用卡托普利等ACEI类药物(致畸性)。
- 及时就医:出现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需立即就诊。
通过规范治疗和长期健康管理,多数患者心功能可逐步恢复,但需终身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