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级别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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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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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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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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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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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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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3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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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院:6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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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医院:7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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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12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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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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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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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60岁以上老人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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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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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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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降至3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65%-90%(具体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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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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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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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累计应报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比例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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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1.1万元(含)按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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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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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门诊费用需在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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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就医,需先转诊至县级医院,否则可能无法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4-2023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