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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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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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报销比例: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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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60%-70%
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低保户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为 60%-80% 。
三、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 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自费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一般为 65% ,封顶线为 3.5万元 。
四、总报销额度示例
以某地政策为例,低保户住院总报销额度可达 84% (60%+24%),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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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外费用及自费部分不参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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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比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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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需优先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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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可单独申请门诊救助。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