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籍贯的正确填写方法
广西籍贯的填写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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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根据公安部通字【1995】91号文件精神,籍贯应填写本人出生时祖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去世,应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应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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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县(市):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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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需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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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如果一个人的祖辈长期居住在某个地方,那么这个地方就是这个人的籍贯,无论他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是哪里。
在填写广西籍贯时,应该根据祖父的居住地来确定,并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的格式进行填写,具体到县(市)一级。例如,如果是广西南宁的,就填写“广西南宁”;如果是广西宾阳的,就填写“广西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