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家庭成员间可以共用,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共济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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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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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直接报销医疗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用于报销医疗费用,仅能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例如,门诊费用中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可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但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仍需通过医保报销流程处理。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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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津医保”小程序(微信/支付宝)或“津医宝”APP绑定亲属信息,授权后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支付自费费用。操作步骤包括进入“个人账户共济管理”模块,添加亲属并完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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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参保人可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现场办理绑定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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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原则
医保卡(社保卡)仍为参保人员个人专用,不可共用或代用。若发现他人冒用医保卡,将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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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天津市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已扩大至上述8类近亲属,操作流程也进行了优化,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办理。
四、特殊情况
- 新生儿就医 :新生儿母亲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凭出生医学证明直接绑定,实现便捷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医保中心最新政策及操作指南,确保符合当前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