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大病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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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范围:及时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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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原则:促进三重制度互补衔接,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严格执行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探索完善大病保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倾斜支付政策,发挥补充保障作用;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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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清远医保中的大病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为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胃癌、I型糖尿病、结肠癌等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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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清远医保参保市民报销大病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35万元,该报销限额受大病报销的比例和起付的标准影响,通常情况下,医疗费用越高其报销的比例就越高。
以上就是关于清远大病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