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汕尾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而异。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支付比例为85%。
-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支付比例为80%。
- 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比例为75%。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大额补充报销比例为75%。
- 二次补偿报销比例根据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的不同阶段而有所区别:
- 常规人群:1万元(不含)-2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万元(不含)-3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30万元(不含)-5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
- 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0.2万元起(不含)至3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待确认;30万元以上(不含)部分,报销比例待确认。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0.3万元起(不含)至3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待确认;30万元以上(不含)部分,报销比例待确认。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建议您在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的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