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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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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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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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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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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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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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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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60周岁以上老人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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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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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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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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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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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与大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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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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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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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如尿毒症、肿瘤)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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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300元,一级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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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限额
- 每年5000元,超出部分分段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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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具体额度可能因地区财政补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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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儿童先心病、肺癌等8种大病,以及尿毒症、肿瘤等12种大病,可享受更高比例补助。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年份的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