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至87%
惠州医保在东莞的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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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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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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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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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的起付标准的75%计算。
- 城镇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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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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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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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设定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第二次起付标准比例为10%,个人负担28%;第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为8%,个人负担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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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每次起付标准同在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27%、25%、23%。
对于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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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门诊定点 :一级(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85%,二级65%,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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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门诊定点 :一级(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80%,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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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定点 :一级(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87%,二级67%,三级62%。
这些比例适用于在东莞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的影响,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