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佛山居民医保的办理地点如下:
广州:
-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 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
- 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生:随家庭由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 大中专学生、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 符合中途参保登记条件的居民:请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 符合中途参保登记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佛山:
- 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农村户籍居民到所属村委会申报。
- 南海区:户籍人员到户籍地村居委进行申报;异地务工子女和港澳台人员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 顺德区: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报;本区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村委会申报、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属村委会申报。
- 高明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报。
- 三水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就近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专区申报。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