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在上海就医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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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镇江市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可以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无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再报销。这种结算方式按照就医地的目录和参保地的政策执行,即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执行参保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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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镇江市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前,需要在镇江市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员在上海的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备案可以通过“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镇江智慧医保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江苏医保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等多种途径进行线上备案,也可以通过拨打镇江12393医保服务热线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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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对于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而在上海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镇江市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与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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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镇江市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至上海就医时,需在本市负责办理转诊手续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转诊后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如5%或20%),再按本市的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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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报销:对于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如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癌症等,在上海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特殊的报销待遇。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10%,然后按本市规定的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最新的医保政策公告,并在就医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