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心脏损害是指受到放射性物质辐射后产生的心肌病变。其早期症状可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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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包炎:
- 急性心包炎:主要表现为发热、胸痛、乏力等症状。渗出少时可无症状或仅为轻度活动后气短,渗出多时则可以表现为进行性胸闷、呼吸困难等心脏压塞症状。
- 迟发性心包炎:可能以迟发性心包炎急性发作的形式出现,或者呈反复发作的心包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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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纤维化或全心炎:
- 临床表现类似缩窄性心包炎,患者以胸闷、气短、乏力等为主诉,伴有颈静脉怒张及周围水肿,肝、肾等脏器淤血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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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性心功能减退:
- 患者接受放射治疗后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内并没有明显的症状发生,但经核素及超声心动图随访可见射血分数有逐渐下降的趋势,还可出现选择性右心功能障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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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绞痛与心肌梗死:
- 这是放射治疗促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及严重狭窄所致的并发症。临床表现同冠心病,可出现反复的心绞痛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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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异常:
- 这类患者以ST-T改变及束支和房室传导阻滞多见,也可出现期前收缩,个别有发生阿-斯综合征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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瓣膜功能异常:
- 放射治疗可引起瓣膜增厚,但出现瓣膜功能异常者少见。有时可在给患者听诊时闻及收缩期杂音,超声心动图检查示瓣膜闭合速度减慢等。
这些症状可能在受照射后的24小时内出现急性反应,而迟发性反应则可能在照射后6个月或更长时间后出现。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及时就医进行相关检查和诊断。